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报教育部备案,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高端、紧缺人才招聘实施意见》(锡人社发〔2016〕193号)等文件精神,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青年人才7名。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报教育部备案,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高端、紧缺人才招聘实施意见》(锡人社发〔2016〕193号)等文件精神,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青年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工作经验的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之后出生)。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5.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八)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1.报考人员应对照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岗位6-7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取消招聘计划,或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编号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同时按以下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3所有人员提供,4-10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青年人才招聘报名表》(登录网址下载、打印);
3.所有阶段学历和书,尚未毕业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面谈。若报名人数不超过1: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若报名人数超过1:3,经面谈评价后,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有关事项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分的直接淘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另行加试。
1.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分的直接淘汰,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相关事项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有关事项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分的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另行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前签订聘用合同或者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录用资格。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录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其他录用人员服务期为3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试合格的,予以定岗。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可提出递补意见,经无锡市教育局核准后,按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