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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坑”专骗怀揣美丽梦想的年轻人!
来源:未知 时间:2024-10-15 21:49

  “兼职平面模特,工资日结,日薪500,无需经验。”这样的招聘信息无疑会令不少人怦然心动。目前在郑州的一些繁华商圈,就出现了很多文化传媒公司在大量招聘兼职模特,不过想要入行,却另有“诀窍”。

  记者打开58同城招聘网站,输入“模特、兼职”等关键词,上千条招聘信息呈现在屏幕前,这些招聘公司多是文化传播公司,招聘职务以平面模特、网模等兼职为主,招聘条件宽松,年龄和经验都没有限制,但是工资待遇却十分优厚,每小时可入300到500元。

  记者发现,在58同城上的这些兼职模特招聘公司多数集中在二七广场、国贸360等繁华地段。记者找到其中一家招聘公司,拨通了上面的联系电话,但对方言辞谨慎,需要添加微信详聊。

  添加完微信后对方让记者将姓名、年龄以及照片发送给他进行初步审核,短短几秒钟后,对方便答复记者条件不错,可以进行面试。随后记者来到这家所谓的文化传播公司,两室两厅70平左右的屋子内张贴着很多年轻美女模特的照片,屋内循环播放着劲爆的流行乐。

  得知记者已经通过初次审核,前台工作人员让记者填写一张简历表,上面除了姓名、身高、年龄、兴趣爱好等基本内容以外,还需要填写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记者草草填写了一下,表上留有很多空白没填,没想到拿去提交时,对方根本连审核都没有就交付给了所谓的招聘经理,直接叫记者进里屋面试。

  在得知记者没有任何从业经验后,对方还一直夸记者条件不错,可以当网拍模特。看记者对此份兼职颇有兴趣,对方话锋一转,表示想要入行有个前提:需要交纳1760块钱拍一套模特资料,如果不拍就无法进入模特行业。

  既然公司决定聘用记者为公司兼职模特,那么,双方是否签订劳务合同来确保彼此的合法权益呢?对此,该招聘经理表示,他们和应聘者只有一纸协议,而这份协议没有涉及太多实质性的关键内容,并不会明确固定时间安排工作。

  为了避免引起怀疑,记者以有事为由先行离开。随后记者在二七商圈走访了多家招聘兼职模特的文化传媒公司,发现这些公司招聘手法都如出一辙,想要入行均需要缴纳一定费用拍摄模特资料。

  今年二十多岁的姑娘小张,从网上看到的某公司招聘兼职模特的信息便前去应聘,结果对方表示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后,就让其缴纳1000多元的包装费,小张觉得不对劲儿,便找借口离开了。

  相对于小张的谨慎,市民周女士就没那么幸运了。今年40岁的她,在德化无限城内某家文化传播公司交过980元的模特资料费后,接下来还有更多收费的环节等着她。周女士说:“到了化妆师那,让我粘假睫毛,而且要粘6对,每对20块钱,最后我粘了4对,花了80块钱。旁边男孩就用水抹了抹头,就要了他50块钱。”

  拍完所谓的模特资料,周女士回家等来的不是模特工作,而是公司再次让她去交钱的电话,她说:“公司需要让我交5800块钱的保证金,我这时候感觉事情不对,就没有交。”

  工作没接到、一分钱没赚到,但这前后已经缴纳了近万元的费用,这让周女士觉得自己上了当、受了骗,回去讨要说法,想要退钱时却发现没那么容易,周女士上:“公司说委托书上我都签过字了,这个钱没法退,“帮”不了我。”

  在前期缴纳980元资料费时,对方与周女士签署了一份委托拍摄确认书,而就是这份协议书让周女士有种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的委屈,她说:“没有办法,就只当花钱拍了套写真吧。”

  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招聘单位、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变相的手段去收取劳动者任何费用,也不允许压放劳动者任何相关证件,模特招聘公司以摩卡为由让应聘者缴纳千元费用的做法显然是不对,也不合法的。

  此外,对方与周女士签署的委托拍摄确认书其中第3条明确写到:“在本公司拍摄费用产生后,所交一切费用概不退还。第四条明确写到我们之间只是一种松散的合作关系,公司与您无任何劳动雇佣关系。”

  对此,胡锐认为从这个委托拍摄书来看,双方明显就不是一种劳动关系,不是说劳动者去公司找工作,通过和公司的交流、确认她成为公司的员工,而是应聘者委托该公司帮其找工作,是一种委托关系。胡锐:“也就是说,这个公司帮她找了一个摄影机构,她给摄影机构交了钱,摄影机构给我拍了一套照片,最后等于是应聘者变成了消费者,是来花钱了,不是来挣钱的。”

  周女士还给记者提供了对方让其签署的第二份委托合同,这份看似正规的合同其实暗藏猫腻,从合同内容来看双方既不是劳动关系,也不是雇佣关系。条款中更多的是对甲方,就是应聘者的一些约束,对于应聘者而言这份所谓的委托合同是没有任何权益保障的。胡锐说:“正常情况下,一份合同是权利义务相对等的,我给你交了钱,我应该享受到什么样的服务,你应该给我提供什么样的保障,如果你没有做到,你就是违约,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但是这个委托合同里看不到。对于乙方来说,我去给你找工作,但是找与没找,应聘者也不知道,因为合同上没有体现公司必须在多长时间内给你找到接拍的工作。最后合同的期限如果填的是一年,那么,一年之后,一个活也没找来,这个公司可以说我给你找了,但是你的条件,没有人愿意用,所以他用文字的游戏把自己的责任推卸出去了。”

  那么,应聘者在掉入此类招聘陷阱后还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么?对此,胡锐表示:“法律制定的原则是公平的,当一份合同虽然双方签了字,但明显能看出来是霸王条款,这种情况下,通过法律也是可以进行调整、改变的,如果是在欺骗的情况下签的合同,那么,应聘者是可以要求撤销的,包括一些条款也是可确认是无效的。”

  目前正值暑假期间,不少大学生会选择找一份短期工来锻炼自己,但是由于大学生社会经验少,很有可能会遭遇“骗中介费”、“收押金培训费”、“”等多种陷阱。

  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中心主任荆大志表示,由于大学生暑期工是利用假期进行工作的临时身份,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关系,在假期打工时大学生更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劳动者和求职者首先要有防范意识,在应聘的时候会收取一些正常范围内的比如说一百、两百中介费,其他的费用一旦让你交保险费、服装费、保证金的时候,你就应该意识到这个中介很有可能就是不正规的。

  网络应聘一定要谨慎,到应聘职介所去应聘首先要查看它证照是否齐全,像工商营业执照、中介许可证,还有收费许可证,另外还需要了解收费标准和相关要求,如果出现个益受损的,例如中介乱收费,欺诈、发布虚假信息的时候,第一时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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